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 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南疆发展研究院
  • 时间: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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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南疆发展研究院

        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现就做好基地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论为指导,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聚焦南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突出问题意识、创新意识,推出一批具有实际应  用价值和学术价值,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研究成果,为全面推动南疆地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课题设置

        1.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  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由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组成,课题统一申报,择优立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新疆理工学院课题管理办法编制经费预算。

        2.课题完成时限:重点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年,一般课题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重点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人按照研究需要,自主确定研究团队,但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为避免重复立项,同一研究内容课题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不得再申报本基地项目。

        4.2022年度已立项基地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2023年基地课题。

        四、结项要求

           1.重点课题结项时需提交研究报告1份(正文3万字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核心论文1篇)或出版1部学术专著。

        2.一般课题结项时需提交研究报告1份(正文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3.结项材料提交时间为每年的7月15日之前。

        4.由基地经费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理工学院“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并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理工学院“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基金资助”。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项。

        五、注意事项

        1.《指南》中的项目可原题申报,也可自行设计题目申报;鼓励理工科类及文理交叉类学科研究者,积极申报本基地课题;鼓励广大教师除积极申报本基地聚焦的研究方向和课题之外,也可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研究专长,自拟题目,申报其他研究课题,突出实践需要和学术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请书》所列内容,须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获准立项的,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涉及学科均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中的《数据代码》填写,跨学科的课题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填写,封面学科分类填一级学科,数据表学科分类填二级学科。

        4.申报课题采用活页方式,全部实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理工学院“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照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漏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基地课题。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2023年度基地课题申报截止时间至2023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所需材料《申请书》《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指南》《数据代码》见附件。《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论证》的论证部分不得小于四号字;《申报书》《论证活页》纸质版各一式3份,电子版发到771777646@qq.com。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腾飞

联系电话:18999660668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路1号新疆理工学院4号教学楼213办公室。

邮政编码:843100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附件1.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2.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2.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3.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3.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4.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数据代码》

附件4.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数据代码》.doc


 

 

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