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新疆理工学院拟被命名为自治区文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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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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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宣传部审核

近日,根据《关于做好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逐级推荐、资格审核、测评考量、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等程序,自治区文明委拟命名新疆理工学院为自治区文明校园。

自治区文明校园是自治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珍贵的校园名片。学校这一荣誉的取得,离不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阿克苏地委宣传部等部门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指导帮助,在文明校园申报工作中的认可支持,以及长期以来的关心与厚爱;更离不开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各院(部)、党政部门的大力支持、通力配合和辛勤付出。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学校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所做出的坚实努力和取得的良好成绩,充分彰显了全体新理工人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近年来,新疆理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坚持思想道德建设好、领导班子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优美环境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六个好”标准,不断加强校园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学校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在教风学风建设、文明知识普及、校园环境美化等方面掀起了新的文明创建高潮,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了精神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下一步,学校将持续做好文明细胞创建工作,为2026年争创全国文明校园打好坚实基础!

撰稿:吴梦婷

审核:谭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