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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 作者:戴倩茹
  • 时间:2021-07-15
  • 点击:1870
  • 来源:组织人事处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公告》精神,我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39行政教辅人员。学202162200:00202171024:00开展网上报名工作,目前有105人的应聘简历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现将资格确认及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

学校已审核报考人员的电子报名材料,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共105名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1719日上午9:40,现场确认时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如考生存在身体缺陷请向学校人事处说明,对未如实说明者,学校有权根据《教师法》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7月19日(周一)10:00-12:30

笔试地点:1号教学楼105(第1考场)109(第2考场);

具体考场及考号安排见附件

(二)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720(10:30-14:00

面试地点:3号教学楼105室、106室、109室。

室:3号教学楼102室、103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笔试结束后学校在笔试合格线以上,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A1010A1011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测试,A1001-A1009岗位的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721日公布。报考人员可于新疆理工学院官网查询。

(四)考试相关要求

1.笔试相关要求: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指定考场后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按要求放置到指定存放点有序进入考场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进行作答;

2)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按照相关程序收取考卷,密封后运到指定地点存放;

3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情况,严格按照岗位设置1:3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相关要求

1)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前15分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指定候考室(3号教学楼102103),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按要求放置到指定存放点,根据考务工作人员指令进行身份核验,核验完成后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室。

2)面试顺序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姓氏首字母排序

3每次面试一人,由考官向面试者提问A1001-A1009岗位的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测试3题和专业技能测试1题,共4题,回答问题总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A1010A1011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测试,共3题,回答问题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注意事项

(一)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须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地区防疫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新疆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并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违反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地区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二)考生要求

1.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候考室、考场

2.考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和毕业院校等相关有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公平公正的个人信息

3.不得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人员

4.不得扰乱考试考场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5.不得找人替考

6.衣着穿戴得体,保持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如有问题可单独向考务人员报告;

7.严格按照考务人员的指令进行考试,未按指令参加考试而导致影响考试效果或结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8.不得进行其他影响考试工作公正性或考试正常开展的行为。

(三)纪律要求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1.由他人替代参加或协助考试的;

2.提及考生姓名等可识别身份信息的;

3.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沟通的;

4.考试期间未经允许无故离候考室的;

5.在招聘工作中,提供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

(四)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1.对于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和应考人员、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2.对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传送、接收考题或答案进行作弊的,取消考试资格

3.对找人替考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五)回避制度

为保证本次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回避原则,考生如与我校教职工有亲属关系的,或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的,请71617:00前向我校报备,联系人事处戴老师。

五、招聘考试相关联系人

面试相关问题,请咨询老师:13527558805

招聘考试工作群:160222192QQ群),请考生于716日上午14:00前加入该群,因未加群错过重要通知,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通过网络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