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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科技学院阿克苏校区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 作者:栏目编辑
  • 时间:2015-10-10
  • 点击:5141
  • 来源:信息中心

2015年9月,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阿克苏地委、行署,自治区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新疆大学和阿克苏地区相关部门、院校、银行、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顺利实现了首批招生招生四个专业的开学目标。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储备,吸引优秀人才为新疆阿克苏地区高等教育贡献聪明才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副高以上职称,且专业对口的高校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985”院校理工科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教师80名,详见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门户网站(http://www.xjistedu.cn)或新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ksrsj.gov.cn)进入“人才引进专栏”注册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本人照片,具体要求为:应聘人员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2.现场报名: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将组织专人赴现场进行招聘,应聘人员可关注相关高校网站,按时到现场报名。

(二)简历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简历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具体事宜。

(三)面试及考核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将根据报名情况,核实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并有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以试讲为主的面试或考核,通过面试或考核者,方能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四)审批及待遇

拟录用的人员,自报到之日起,给予2个月的见习期和12个月的试用期。见习合格,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自治区财政统发,待遇根据阿克苏校区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引进人员定岗后,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5年。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简章由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负责解释。

联系人:邱老师、翟老师

联系电话:0997-2205001

附件: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

2015年10月5日

招聘计划表2015.9.20.xls